阿根廷對進口二手貨或機械設備設立新管制規定

沈子涵/整理

 駐阿根廷台北商務文化辦事處經濟組報導,根據阿根廷政府公報公告第2646號法令,凡從國外進口二手貨品或機械設備必須先在原產地翻新整修或重組後才能輸入阿國,並且須獲得阿根廷對外貿易總署及國家工業部的審核許可後才能進口。

 該法令還規定維持原6%、14%或28%之關稅(依產品而訂)。其中包括核子反應爐、鍋爐、機械設備、電器設備等。另外須進口後使用4年才可在國內轉賣,原規定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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