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子涵/整理
駐阿根廷台北商務文化辦事處經濟組報導,阿根廷政府函於2013年1月21日公告阿根廷國際貿易總署第10/2013號決議:根據2008年1月18前經濟暨生產部第14/2008號決議,阿根廷政府於2013年1月21日起對自台灣及中國大陸進口之自行車與機車用輪幅及帶帽輪幅(南方共市稅則號列8714.10.00及8714.92.00)產品展開傾銷複查。
自公告翌日(2013年1月22日)起10個工作天內,涉案廠商得選擇台灣做為市場經濟第三國提出意見。
涉案廠商可至經濟暨公共財政部國際貿易總署領取及填復問卷接受審查。海關將依據相關法令,要求進口商提供原產地證明。